重庆轮船(集团)有限公司隶属重庆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为西南地区经营业态覆盖最全的航运企业。为达到完善程序、优化运输成本及安全发运的目的,计划采用询价方式选取运输供应商,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铁矿石江船运输项目
项目编号: CLJHXJ2025046
项目数量: 30000吨(以实际装载为准)
项目内容:
起运地 | 目的地 | 基础价 |
太仓港/万方港 | 长寿 | 39元/吨 |
张家港/江阴港/靖江/靖江三峰 | 38元/吨 | |
泰州港/常州港/泰兴港 | 37元/吨 | |
镇江大港/扬州港 | 36元/吨 | |
南京港 | 34元/吨 | |
马鞍山 | 33元/吨 | |
芜湖港/铜陵 | 32元/吨 | |
黄石/武穴/九江/鄂州港 | 28元/吨 |
4.免费装卸时间:无。
5.损耗约定:运输损耗≤3‰,超出的部分应由乙方按甲方所装货物价值进行赔偿。
6.结算依据:按卸载吨位进行结算。
7.付款周期:开票后20个工作日内,银行电汇或银行承兑付款。
8.本月马鞍山、鄂州运量占总运量的31%,请中标单位按照此比例合理组织运力,全面完成我司运输计划。
五、其他
自运输业务应当启运之日起,因承运商原因造成运力达不到询价公告要求的,我司将根据实际业务执行情况向承运商发出限期整改书面通知,承运商接到书面通知后应在该通知内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以我司确认为准),同时整改通知一经发出,整个运输周期有效。自承运商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按3000元/天标准支付违约金直至完成整改(以我司确认为准),如在规定限期内达不到整改要求或整改合格后再次出现运力不足则我司不再单独发送限期整改书面通知(但我司可通过电话、微信、短信或邮件等多种方式告知),直接继续按3000元/天标准支付违约金直至再次完成整改。超过规定期限仍未整改到位的,我司可单方面废标并解除运输协议,承运商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六、保密要求
物流供应商报送的价格及任何文件、数据(不限于书面的、电子的、口述的形式),以及对我方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负有保密的责任。未经我方书面同意,物流承运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或透露。
报价单扫描件请通过邮件发送至chongqingship@163.com
报价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9日10:00
业务咨询电话:刘菁 13509490109
操作咨询电话:陈春 1388306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