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轮船(集团)有限公司隶属重庆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为西南地区经营业态覆盖最全的航运企业。为达到完善程序、优化运输成本及安全发运的目的,计划采用询价方式选取运输供应商,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铁矿石 江船运输项目
项目编号:CLJHXJ2025042
项目数量: 20000 吨(以实际装载为准)
项目内容:
起运地 | 目的地 | 基础价 |
录安州 | 珞璜港 | 50元/吨 |
一、报价说明
1.上述运输方式为水路运输,基础价包含9%运输业增值税发票。
2.各物流供应商按不高于基础价百分比报送价格。
3.报价精确度:小数点后一位(如:99.9%)。
4.上述承运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接载数量为准。
5.报价单需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视为无效报价。
6.评选方法:最低百分比中选。
7.如第一轮报价有相同,则通知物流供应商在10分钟之内再次报价。
二、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2、保证金使用范围:日常询价、合同履行。
3、保证金有效期:长期有效(如需退还提前一个月申请)。
4、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5、已交齐保证金的单位不用再次提交。
(汇款需备注“竞标保证金”如通过个人账户转账需注明公司名称及项目编号)
三、资金款项汇款账户
账户名:重庆轮船(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龙湖支行
账 号:3100086619025923386
四、运输要求
1.启运时间:2025年5月29日之前到达指定港口受载。
2.装载前保持货舱干净,装船中保证水尺准确,装完后遮盖封舱,并同时将运单及装载过程拍照及视频发出。
3.船方在装货过程中负有监装责任,对混料、含杂、明水以及恶意货中注水等现象,应迅速通知甲方,以便采取必要措施。
4.损耗约定:运输损耗<3‰,超出的部分应由乙方按甲方所装货物的单价(含物流费)进行赔偿。
5.由启运时间开始陆续装出,装载港至卸载港可过驳一次;
6.卸完开具发票后30日内,以银行电汇或银行承兑方式结清剩余运费。
五、其他
自运输业务应当启运之日起,因承运商原因造成运力达不到询价公告要求的,我司将根据实际业务执行情况向承运商发出限期整改书面通知,承运商接到书面通知后应在该通知内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以我司确认为准),同时整改通知一经发出,整个运输周期有效。自承运商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按3000元/天标准支付违约金直至完成整改(以我司确认为准),如在规定限期内达不到整改要求或整改合格后再次出现运力不足则我司不再单独发送限期整改书面通知(但我司可通过电话、微信、短信或邮件等多种方式告知),直接继续按3000元/天标准支付违约金直至再次完成整改。超过规定期限仍未整改到位的,我司可单方面废标并解除运输协议,承运商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六、保密要求
物流供应商报送的价格及任何文件、数据(不限于书面的、电子的、口述的形式),以及对我方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负有保密的责任。未经我方书面同意,物流承运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或透露。
报价单扫描件请通过邮件发送至chongqingship@163.com
报价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11:00
业务咨询电话:刘菁 13509490109
操作咨询电话:陈春 13883063228